日前与一家知名法律事务所所长等人餐叙,知道不错的律师一小时可以按表收取1,200美元费用,但如果台湾律师报价600美元,可能就会面对客户的挣扎,我想关键在于社会对于价值认知上的落差。
同一天晚上有场十来个老板的餐叙,有家知名企业老板拉着我跟另外一个协会的理事长说:我最近请了一家顶级的律师事务所,请他们指派资深律师来讲课,我一块钱都没付。老板很得意说,这家律师事务所与另外一个单位合作开课,每个人收费2.8万元,我可是一块钱都没花。哈哈哈,赚到了!
这位刚听完话的理事长问我,能不能去一趟南部帮我们南部的上市柜企业上课。我说可以,但我去南部讲课要花一天的时间,我可以不赚钱,但请您给我一天的工资,您认为我一天可以赚多少钱,就请您给我多少钱,不斤斤计较,如此可否?
如果我们的观念都不改,那就如会计师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查帐找台湾,签证找香港」,反正台湾的肝比较便宜!这位南部来的理事长会不会真的「付我薪水」,请我到南部讲课?让我们继续看下去。如果真的付钱了,我也可以知道我在业界被认知的薪资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