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栉构科技专栏:森林碳权竟有九成无效!企业该如何选择正确的碳权?

  • 林佩莹台北

随着台湾碳权交易所的开幕,碳权也成为ESG领域的热门讨论话题之一。碳权交易所成立,虽然可大幅度帮助台湾企业踏入碳权交易市场,但在国际上,自愿性碳市场的「碳权」(碳信用,Carbon Credit)仍然有问题需要解决。

例如,2023年1月卫报指出,国际认证机构VCS所核发的雨林保育复育专案(REDD+)竟然有94%皆为无效碳权,国际品牌Gucci、Shell皆为受害者。这个惊人研究结果,显示当前的碳权市场仍然在快速变动中,也使得想进入碳权市场的企业面对重重障碍。究竟我们在说的「碳权」是什麽?买碳权就是减碳了吗?「碳权的品质」又是什麽?企业购买碳权又会面临哪些风险?栉构科技资深ESG研究员暨行销总监周加恩将透过这篇报导带大家一同探讨碳权常见的问题。

自愿性碳市场的「碳权」指的是「某个致力于减碳的专案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量,经由第三方机构认证之后所核发的『一吨碳排放减少量』,又称为「碳信用」(Carbon Credit),而非属于强制性碳市场的「配额」(Carbon Allowance)」。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自己「目前难以减碳」,所以付钱购买他人的减碳成果,帮自己做一个补偿。以国际碳权市场来说,这里说的「他人」,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例如某一个机构在巴西买了一块雨林地,圈起来并进行维护,该机构就是所谓「开发方」(Developer),而「针对巴西雨林地进行保育」的移动,就是一个碳权专案。

一、碳权怎麽来的?

开发方会提出「如何计算自己减了多少碳的方法论」与「计算结果」,提交给第三方专业验证机构,通过碳权方法论验证后,再提交国际认证机构(例如VCS、GS、ACR、CAR等国际四大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即可核发碳权。获得碳权后,开发方再藉由仲介、或交易所拍卖的方式,将这些碳权销售出去,借此维持营运。藉由这样的碳市场游戏规则让「做减碳的人有金钱回报」,也让「减不了碳的企业有一个短期解方」。这样的机制尤其被大量应用在减碳非常困难的航空业,目的是「在科技尚未成熟到可以让航空业减碳之前,先以碳抵销的方式做为补偿」。

二、碳权不是减碳!

要注意的是,碳权的功能是「补偿」而非「减碳」。购买碳权的企业并没有因此「减少碳排放」,在温室气体盘查的计算上,并不能因为有购买碳权,就少算碳排放。许多企业不明白碳权只能作为「补偿」用途,因此略过减碳移动步骤,只透过大量购买便宜碳权来声称达成「碳中和」,这就是为人所诟病的「漂绿」(藉由永续公关手法掩饰企业造成大量碳排放、污染)。

三、碳权也有品质高低!那是什麽意思?

虽然听起来很吊诡,但是在碳抵换游戏规则里,虽然同样都是经过认证核发的「减少一吨碳」,但每一吨碳信用的「品质」却都不一样。决定碳权品质其中一个关键就是「外加性」。「外加性」讲的是贩售碳权的营收是否对于开发方营运上至关重要。假设开发方可以在没有碳权收益的情况下自给自足营运,那这个碳权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有疑虑」,因此低品质。

「外加性」争议不断,乃是因为认定过程几乎摆脱不了主观的成分。但过去也有一些「森林保育」类型的专案是很明显缺乏外加性的,例如JPMorgan Chase&Co在2019 年曾经购买由ACR认证机构核发的Hawk Mountain森林保育碳权,借此中和员工通勤产生之碳排。

但是后来被环团检验发现,该山脉地本身从1930年代开始即是政府规划的森林保护地,砍伐风险几乎为零,因此碳权收益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效果。而英国剑桥大学也针对VCS认证的REDD+森林保护碳权进行研究,多数专案皆会滥用认证方法论中的基准值弹性,把砍伐风险夸大到至多950%,借此获得大量的「幻影碳权」(Phantom Credit),亦即被核发了但实质上「如梦幻泡影」的碳权。

企业进入碳权市场前,应对于碳权商品进行充分的DD(Due Diligence)之后再行购买。更重要的是在购买碳权之前,必须优先考虑自身企业的减碳方案,针对企业营运数据管理去做加强,部署智能数据管理工具、内部碳定价措施、推行节能驾驶协助进行节能措施。

在全球净零的路径上,「盘查」与「减碳」缺一不可,最后搭配使用碳权做「抵换/补偿」。如果没有针对企业体质进行大瘦身,只是一味追求「碳中和」的名号,这样就非常容易被认为是在「漂绿」,反而有损企业声誉。(本文由栉构科技提供,DIGITIMES林佩莹整理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