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巴强人卡斯楚(Fidel Castro)为了国家主权(sovereignty),和美国对垒了一辈子。他说:「就解决美国和古巴之间存在的经济问题而言,我们的立场是,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我国独立和主权的条件。」今日则有很多国家和美国的大公司争夺「數字主权」(digital sovereignty)。
數字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管理自己數字信息的权力。數字主权受到各国的重视,主要在于云端运算科技的兴起及普及,Google、亚马逊(Amazon)、Facebook、微软(Microsoft)等公司能以此技术,越过国界,直接获得一个国家有价值的数据,而该国政府反而无法过问。或者许多国家的數據都储存在亚马逊与微软等公司的云端服務器。而当掌握數字信息的公司将其信息流加密,或者切断信息流,这些国家变相的丧失国家主权。
由此一观点切入,国家必须有机制能确保自己国家的數字主权与數字国土安全,不被外来者掌握自己的信息流。举一个丧失主权的例子,A国经由云端公司获取B国的信息流,借此撷取B国重大招标案的底标,让A国的公司赢得标案。
保障「數字主权」,不为他国侵犯的唯一做法,是掌握自己的數據管理平臺。例如德国总理梅克尔(Angela Merkel)呼吁,欧盟必须发展自家的數據管理平臺,减少对Google、Amazon、Microsoft等美国公司的依赖。在臺湾,我们有两项作为。第一,我担任中华电信董事时,一直关注其云端服務器的建置,而今日政府很多重要數字信息都储存于中华电信,避免国际云端公司存取我国政府信息的可能性;第二,科技部于2017年开始在国家網絡中心建置臺湾杉AI运算平臺,将臺湾的大数据及AI运算能力留在国内。
由另一观点切入,管理數字信息的公司为取信客户,往往允许客户自行加密,则造成国家无法掌握人民信息,演变成个人隐私权及国家數字主权的争议。例如,美国政府往往以反恐为理由,要求云端公司提供客户信息,而云端公司则极力抗拒;最近韓國借由掌握的數字信息,公布COVID-19(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移动轨迹历史,则是基于国安采取的措施,牺牲感染者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