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科大一位吕教授曾经在一个同行聚会的场合讲了一个笑话(请注意,这只是笑话),但是大家听了以后都只能苦笑。他说:「某国某大学有一个博士生写了一篇论文,请指导教授指正,指导教授看了以后说论文写得很好,然后就把名字加在作者前面,并拿给系主任看。系主任看了以后说论文写得很好,然后就把名字加在前面,并拿给院长看。院长看了以后说论文写得很好,然后就把名字加在前面,并拿给校长看。校长看了以后说论文写得很好,然后就把名字加在前面。不过校长觉得作者太多了,于是投稿前把最后一个删掉了。」
吕教授说这是学生跟他讲的笑话,而且学生很有礼貌地跟他说这是某国才会发生的事,本国应该不会。我自忖,这样的笑话历久弥新,在我当博士生的年代类似的笑话早已得到学生的共鸣,而今天的教授不就是当年的学生吗?可见伦理与名利的角力,历久弥新,生生不息,而其决定权在人性,古今皆然。
当然不只学术界,各行各业都有伦理的问题,亦即行为不一定违法,但是却违反同行公认的行为准则。尽管多数人努力在维护伦理美德以促进公平合理的运作与健康的发展环境,然而各行业中总是有风气或文化较脆弱的领域或单位,在这些领域或单位,伦理不敌名利的案例似乎永远不虞匮乏。
法律归法律。在任何领域与单位,伦理与名利的角力终究只能回归人性与文化,其领导人自难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