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要大改动了!目标是由台湾原本的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朝向英美法系常见之资本市场及控制权市场活跃、公司高度自治、强调营运公开透明、管制关系人交易等精神迈进。公司法全盘修正修法委员会将花10个月的时间,提出200多项修法议题建议,其中数十项面临革命性变革,甚至有涉及20个部会,共179 种法令须配合公司法修正而检讨公司法大幅全盘变革。公司的登记、资金、强制公开发行、董事责任加重、关系企业、公司章程、股东权益保障都涵盖在此次脱胎换骨的变动之中。
先不论这样大变动会带来的利弊,有两点政府和产业该先想想。一个是时机的问题,一个是企业是否能承受这麽大的变动。
台湾的景气低迷已有好长一阵子,提振经济应该是目前最优先的施政重点。就假设大修《公司法》能够长期改善公司运作的效率好了,但此时此刻的时机却是不宜!让公司的控制权市场活跃是此次修法的目的之一,如果修法结果让新法法条符合,势必吸引公司所有的经营精力和资金优先投入控制权的巩固,毕竟控制权是所有商业计划的基础,遑论还有更基本的法律遵循问题,但这些意图和工作一定会影响实质经济活动的投入。
改革是可以做,也许是必要做,但只能在景气好的时候做。中医说虚不受补,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在不景气时更不能撙节,这都是传统智能。改革最好挑在好时光做,才有腾挪的余裕。
其次是企业承受度的问题。修法的纲要成形之后,即使真要公布施行,也至少应该先让各产业各式大小公司评估一下要花多少程序、时间、资金才能完成新《公司法》的法律遵循变更。有些公司的结构比较复杂,也在一个以上的资金市场公开发行,有多重的公司法律遵循问题,能不能在这样剧烈的变动下转得过身,大有疑问。正式施行前,先挑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做一下压力测试吧!
现为DIGITIMES顾问,1988年获物理学博士学位,任教于中央大学,后转往科技产业发展。曾任茂德科技董事及副总、普天茂德科技总经理、康帝科技总经理等职位。曾于 Taiwan Semicon 任谘询委员,主持黄光论坛。2001~2002 获选为台湾半导体产业协会监事、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