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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伯斯的破坏式创新

首创万维网(World Wide Web)概念的科幻大师克拉克(Arthur Clarke)曾说:「任何堪称先进的技术,都和魔术难以区分。(Any sufficiently advanced technology i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magic)」在资通讯领域,能像魔术般引导先进技术的人,在我心目中第一个想到的是贾伯斯(Steve Jobs)。

被誉为CEO of the Decade的贾伯斯,主导了四次产品革命:个人电脑、动画、音乐,以及移动电话。在台湾,电信营运商(Telecom Operators)一向主导电信营运的应用服务,制造业只能被动追随。但制造业出身的贾伯斯却以iPhone建立起电信服务的一整套生态链,不得不令我辈折服。贾伯斯将事物连结起来的想像力异于常人,而这种超乎常人的「觉察」能力是区别创新者与模仿者的关键。

贾伯斯1985年被排挤出苹果电脑时,很多人都认为他不会有更大的作为了。套一句作家费兹杰罗(F. Scott Fitzgerald)的说法:「在美国,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但贾伯斯有能力突破,并一再超越自我。即使在IBM PC 销售大卖时,《纽约时报》仍有文章对苹果电脑的麦金塔大加赞扬,批评Windows 95笨拙: 「当你能听法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唱歌时,为何要去听小考尼克(Harry Connick Jr.)呢?」当中的差别在于「创意的品味」。

贾伯斯坚持将产品设计得很高雅,连盖兹(Bill Gates)都说,没有贾伯斯,就没有麦金塔。其实贾伯斯的创意,源自于体会使用者的感觉。大部分工程师不懂「苦民所苦」,只知道拼命增加功能,绞尽脑汁,想将电话和电视遥控器这类产品变成电脑,实际操作却比电脑困难,也难怪无法获得「庶民」的青睐。

《慾望城市》女演员帕克(Sarah Parker)就曾无奈的说:「我是古板的女人,对电邮没兴趣,我宁愿依照传统方式来打或挂电话 。」贾伯斯厉害之处是在iPhone提供电脑功能,却不增加操作的复杂度。

苹果电脑市值在1989年曾超越微软,但是在十年前,苹果的市值跌到只剩50亿美元,岌岌可危。2010年这一年,苹果股价大涨95%。之后连续几年气势如虹,从数码音乐播放器iPod、轻薄笔记本电脑MacBook、触控式智能手机iPhone,一直到推出的平板电脑iPad,不仅外观设计具时尚感,而且操作简易,大受欢迎。

2010年苹果推出新版iPhone及iPad,股价再度超越微软,象徵在数码时代最重要的科技产品不再是桌上型软硬件,而是手持装置。这种破坏性创造(Destructive Construction)的改变都归功于贾伯斯的远见。

林一平手绘之克拉克。
林一平手绘之贾伯斯。

现为国立阳明交通大学资工系终身讲座教授暨华邦电子讲座,曾任科技部次长,为ACM Fellow、IEEE Fellow、AAAS Fellow及IET Fellow。研究兴趣为物联网、移动计算及系统模拟,发展出一套物联网系统IoTtalk,广泛应用于智能农业、智能教育、智能校园等领域/场域。兴趣多元,喜好艺术、绘画、写作,遨游于科技与人文间自得其乐,着有<闪文集>、<大桥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