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阳半告宜特专利侵权案 法院续判昇阳半专利无效
- 吴冠仪/台北
昇阳国际半导体(以下简称昇阳半)不服智能财产法院民国109年6月23日之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续行宜特科技侵害昇阳半之中华民国专利证号I588880号专利权,智能财产法院宣判,再次认定昇阳半I588880号之「晶圆薄化制程」专利无效。
如同智能财产法院一审判决,在智能财产法院二审方面,依旧认为昇阳半专利证号I588880号专利权,属于通常知识之轻易组合,故不具备进步性,因此判决专利无效。甚至,昇阳半在法庭上亦承认其「晶圆薄化制程」每一步骤均属于习知技术,亦即晶圆薄化制程的步骤「业界都知道」。
特别是另外乙案-昇阳半控告宜特及其员工侵害其营业秘密案,其员工从未任职昇阳半,且该名员工之前雇主也已强调此非营业秘密;宜特对于昇阳半不以技术在市场上竞争,却屡屡利用诉讼之手段干扰市场、影响市场感到遗憾。
宜特对法院依法审判的结果,至表感佩之意,且昇阳半亦已承认其「晶圆薄化制程」每一步骤均属于习知技术,这证明宜特并无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情形,也再次重申,不容他人任意指控,干扰视听、影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