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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税改浪潮 赴美投资台商因应之道

勤业众信税务论坛-美国税改及台湾企业之影响研讨会。
勤业众信税务论坛-美国税改及台湾企业之影响研讨会。

2017年底美国通过30年来最大规模的税改法案,将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本的35%,大幅调降至21%,使美国税收制度更具国际竞争力,许多台商已先后宣布赴美投资设厂计划。不过,税制改革一体两面,对企业降税的同时,亦增加许多新条款,赴美投资前须全面权衡复杂税制之影响。有监于此,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勤业众信税务论坛-美国税改及台湾企业之影响」研讨会,说明关键税改条款概述、国际税收与美国州税考量,并分析对台湾企业的影响与因应之道。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总裁郭政弘指出,川普税改引起全球商界广泛回响,而调降企业所得税率,已成为外企投资美国的极大诱因,许多台湾企业也借此机会开始检视赴美投资可能性。郭政弘表示,美国税制复杂,有意赴美投资的企业应随时掌握美国税改最新趋势,才能把握美国市场成长商机,乘着税改浪潮,成为川普税改趋势下的受惠者。

美国联邦税制变革趋势解析

亚太区德勤国际税务中心(Deloitte AP ICE)总监史埃文(Ivan Strunin)表示,本次税改除了大幅调降公司所得税率外,公司亦可选择将符合条件之资产,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另外,本次税改也废除企业最低税负制(AMT),企业若有先前未使用的最低税负扣抵额,可于5年内退回。至于联邦税额扣抵(Credit)的部分,除了增加几项税额扣抵和税收优惠,节能扣抵、一般性商业扣抵之优惠税赋皆无改变。

史埃文进一步指出,净营业亏损的税前扣除增加了一些限制。税改前,净营业亏损扣除可先抵减前两年之净营业营收,剩余之亏损可往后抵减20年;税改后,净营业亏损的扣除额度,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80%,但可无限期抵减。除了上述条款外,尚有许多重要的改变。史埃文提醒,美国各州税法不尽相同,并非每州都会遵从联邦税制而进行调整,台商若计划赴美投资,应注意州税与联邦税制的一致性(Conformity)。

反避税时代 国际税收考量

国际租税方面,本次税改将终止以往美国母公司累积在海外子公司未分配盈余的递延课税。史埃文指出,本次税改将对所有累积于美国海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余,视为全部汇回美国母公司,课徵一次性过渡税(Transition tax)。史埃文说明,若股东为美国公司,现金或约当现金的税率为15.5%,其余资产将被课徵8%的过渡税,过渡税须于2017年申报所得税时缴纳,并可分8年支付。

新税制除了保有现行受控外国公司(CFC)课税制度外,也增加「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lobal Intangible Low-Taxed Income;GILTI)」、「参股豁免(Participation Exemption)」 、「境外来源无形所得(Foreign-derived Intangible Income;FDII)」及「税基侵蚀反滥用税(Base Erosion Anti-Abuse Tax;BEAT)」之课税概念。

史埃文指出,税改后,当美国海外子公司的无形资产营收超过一定门槛,美国母公司将被课徵「全球无形低税所得税」,以防止美国企业设立海外子公司,将大量盈余留在低税率国家。在反税基侵蚀税条款下,美国企业需注意,若透过支付款项给外国关系企业,大幅降低其美国课税基础,则将可能被课徵反税基侵蚀税。

美国税改面面观 台湾企业因应之道

亚太区德勤国际税务中心(Deloitte AP ICE)高级经理张立华指出,台商若规划赴美投资,除了应考量联邦税制降低后的影响外,亦须同时考量州税、地方税及其他税务相关之遵循成本。此外,对于融资架构的安排、资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的时机等,也是影响投资效益的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若台商已透过「三明治架构」在美设立公司,并透过美国子公司转投资到其他国家,应估算过往海外子公司累积之盈余及海外税收扣抵数额,以衡量过渡税带来的影响。张立华进一步建议,台商应评估美国子公司是否须因「全球无形低税所得」,承受额外的税负,并思考透过美国子公司再转投资到他国家之必要性。

最后,张立华指出,企业也应评估新税制中的「境外来源无形所得(FDII)」及「税基侵蚀反滥用税(BEAT)」,对于全球IP控股架构之影响,及过渡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对财务报表之影响。

本次研讨会美国在台协会商务组商务官马奎立亦到场支持,并分享六月美国华盛顿将举办赴美投资高峰会活动,建议企业可多方面了解赴美投资注意事项。(本文由勤业众信提供,DIGITIMES郑斐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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