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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桐】政府防災資料開放促進企業與全民防災2.0時代(上)

一、 前言

自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災害防救法頒布以來,政府防災體系與人民在歷次的災害中獲取經驗,並不斷調整災害管理的思維,為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根據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第七款規定各級政府平時應依權責實施「災害潛勢、危險度、境況模擬與風險評估之調查分析,及適時公布其結果。」過去災害潛勢資料逐年建置的過程中,各防災權責單位的資料不一定能充分流通與分享,但歷經2008年莫拉克颱風引發複合災害(洪水、土石流、山崩、堰塞湖……等災害),許多災害類型在整個颱風事件過程中相繼出現,而且災害類型彼此間有許多關聯性。自此後,政府防災相關單位體認到各公部門的防災資料必須要流通共享與開放資料(Open Data),但是防災相關資訊若要廣泛開放給一般民眾,必須先以公益為前提,採取更加開放的心態(Open Mind),過程中必需要有完善的防災教育與宣導,避免防災資訊的誤用而造成恐慌。

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分別負責不同災害類型(圖1),但是近年來,極端氣候以及地震引發的天災日益頻繁,且更趨於災害複合化與規模增大化,新型態的災害也考驗整個防災體系。過去防災1.0的時代,主要依賴政府主動提供防災資訊,以及發佈災害警戒,民眾被動告知與參與防災,實在無法完全滿足所有企業與民眾防災的客製化需求,甚至易延遲災害應變的時間。故培養全民防災意識以及促進災害風險溝通與認知,營造社群與全民參與防災的2.0時代才能有效即時降低災害。而且防救災資料公開是全民公益,呼籲「政府防災資料開放,先談公益再談收益」。政府防救災資料公開後,可以認證有能力之民間企業與廠商進行加值利用,政府無償或有條件的提供資料與資訊之介接,透過民間創意加值應用,形成智慧防災商機之服務,可以提升防災資訊傳遞之滲透率與普及率。

圖1 我國中央災害防救體系架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部分,消防署署長為常設副指揮官)
二、防災資料開放應用國內外案例

防災資料開放除了具有公益性質,可協助政府推動防災教育以及災害示警之傳播之外,另一方面也可促成民間企業於網路相關服務的流量增加,以及社群人數的增加,間接獲得利益,同時也提升企業形象。以下列舉日本、美國、台灣的防災相關資料開放的民間加值案例。在日本Yahoo入口網站中,除將災害資訊公布網站外,已提供防災APP推播客製化服務(如圖2所示),及E-MAIL或手機MMS(即日本手機專用的mail)即時通報的功能,除了可以提供目前所在位置之防災資訊外,亦可設定自宅、故鄉、工作場所等三處之位置,如有地震、大雨或相關防災資訊,均會自動提供。目前通報的項目包括地震、海嘯、豪雨、火山、酷暑指數、氣象警報、甚至停電、幅射劑量等服務。美國官方地質調查所(central geology survey)以及民間Openhazards網站(www.openhazards.com)提供民眾查詢瞭解居住環境之各項災害與風險,並且提供減災之咨詢服務,有助於民眾針對災害提前因應,並達到防災教育與宣傳之目的,並且具體提出防災的解決方案(圖3)。台灣民間防救災資訊加值應用方面,列舉KNY開發「台灣天氣App」為例(圖4),其具有高達百萬人以上之App下載量,除了該App除了免費介接氣象局之氣象與海象公開資料外,還有空氣品質與輻射相關資訊,最近增加地震早期預警推播,可以在遠處地震波尚未傳達使用者地點之前,提前發出警響,提醒使用者進行地震應變作為。以上國內外案例,主要說明防災資料可以透過客製化之服務方式,獲得良好的推廣應用與普及化成效。目前我國正依據美國ECIG Recommendations for CAP EAS Implementation Guide文件及其他自動化防災產業相關文件,擬建置「緊急警報系統(Emergency Alert System, EAS)」可接收「共通示警協定標準-臺灣子標準(CAP-TWP)」,相關推動草案正研擬當中,預期可透過該標準之推動,可以加速我國媒體傳播災害示警相關資訊,詳見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https://alerts.ncdr.nat.gov.tw/),後續防災應用十分具有價值。

圖2 日本Yahoo入口網站提供防災資訊客製化服務
圖3 美國Openhazards網站藉由公布地震與洪水等災害機率與風險資訊,提供居家天災風險報表,提醒民眾居家於地震時可能衍伸的其他次生災害,並且提供客製化的減災咨詢服務。
圖4 透過民間App開發者推廣台灣天氣相關資訊—以地震早期預警(Earthquake Early Warning )服務為例(KNY 台灣天氣App,警報資訊來源:中央氣象局;技術支援:中興工程顧問社、新光保全)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臺灣災害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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