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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专栏-千言万语不如一个Video(下)

在找出自家产品最常被问及的问题、满足客户在产品上面的疑问之后,接着比较进阶的,就是「公司想让客户知道什麽」,并藉由影片来展示自家产品的优势。

Video Marketing二部曲—Push

在智能手机日新月异的今日,每支手机的功能有时比使用一台电脑更要复杂。我们可以从手机的使用手册的厚度来看,绝对是超过一般的电脑使用手册的。2012年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Samsung,便将自家蓝海产品Samsung Galaxy Note的使用方式与特色集合在一起,利用影片教导客户如何使用,不仅可以贴切地展示产品优势,更让消费者看完后就能马上上手产品,一举数得。

而每当公司有新产品发表时,企业总是想方设法的把自己的新产品特色介绍给客户。但是依据我的经验,这样的行销手法总是没有与客户站在同一端,只是自爽式的一昧吹嘘自己的优点。殊不知,这样的产品特色或许竞争对手早就有了。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只有将产品直接进行比较一途。

不管是哪一种产品,在千奇百怪的网络上,总是会有媒体或消费者推出「比较文」或是「开箱文」。 Google曾发表了2012年Q4美国消费者的购物行为调查,有超过50%的节日购物者会在购物前上网先做功课,针对相关想要采购的同一类型产品做比较,进而做出采购的决定。

这时候「开箱Video」或是「产品PK Video」可能就会是对企业产品立大功的重要角色了。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消费者心里总有一份采购清单,而在这份清单上面的产品也是在PK。我们能够将消费者心里想的事情转化成容易了解吸收的影片,进而解决他们心里的疑问之后,自然就可以引导他们来采购我们的产品。

在制作产品比较影片时,还有一个诀窍可以供所有行销人参考。在制作之前的剧本撰写阶段,可以参考网络上面的市调数据,看看购买自家产品的消费者会考虑的前几个因素是什麽,来当作影片的脚本依据。例如买智能手机时,台湾的消费者有62.8%是外型、41.9%是拍照功能...等等。

如果自家产品竞争力够的话,当然大可以直接进行产品PK(对决)式比较。但若是实力相当,抑或是略逊一筹时,那麽除了可以另择其他的采购考量来作比较之外,也可以技巧性地与竞争对手的前一代产品进行比较。

有些产品的特色,在平面的报导上是看不出来孰优孰劣的,但透过影片的演译与比较,消费者便可以清楚并快速的分辨出来。例如近来很夯的智能手机上面的语音查找功能Google Now与Apple Siri,透过影片的呈现,我们马上就可以知道这两种产品特色的差异性为何。

Video Marketing三部曲—许Video一个华丽的标题与标签

在Video Marketing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那就是影片本身的标题与标签。这个影响到公司的影片是否可以被简单容易地查找到。

I. 标题的设定

影片的标题与我们一般平面广告的标题一样,都必须拥有让读者容易记忆的特质,所以我们在下平面广告或是文章的标题时,总是较为耸动,目的不外乎就是让读者能够过目不忘。影片的标题亦是如此,但是切记过长,最好维持在20个字以内。而一个平白无奇的产品,往往可以透过文字的包装,来增加他的可读性,如下范例:

阳春面 => 中式炖肉末佐青葱蔬菜细面
蚵仔煎 => 青蔬牡蛎蛋汁煎饼
咸酥鸡+辣 => 法国风味罗勒炸去骨鸡肉佐胡椒
蚵仔面线 => 精炖牡砺意大利细面佐日式柴鱼高汤
菜圃蛋 => 台式腌萝卜香煎鸡蛋

瞧,平常的台湾风味小吃,是不是瞬间摇身一变成为高档米其林餐厅的佳肴呢?!

II. 标签的设定

标签可以说是影片是否可以容易被查找到的最重要关键。在标签的设定中,有三要点:1.最好倾向用空格来代替标点符号如逗号或句号;2.并且尽量避免用句子,而多多使用词汇;3.相关的字词,都必须加入。

举例来说,一个标榜隔音的铝门窗,可以在标签内设定「安全、隔音、气密、时尚、精品、铝门窗、气密窗、安全窗」。这样一来,想要知道铝门窗相关信息的消费者上网查找时,不管是以哪个诉求为出发点来查找的,都可以找到自家的产品,增加产品的曝光度。

追踪Video收视  切勿上传之后就收工

在每个企业上传了自家的影片之后,观赏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给该影片评分「喜欢◎」或是「不喜欢X」。公司可以依据在影片右下角所统计的投票结果,来调整自家的Video Marketing,甚至是整体广告的策略。虽然这些动作在行销活动启动之前就应该执行,但也未尝不是种亡羊补牢的方法。

2012年7月底Apple在YouTube上发表了一系列针对Mac电脑影片行销的广告。每支影片大约都累积了50万人上下的浏览人数。不同于过去的Apple广告,这一系列广告的「不喜欢X」人数比例,可以堪称是有史以来该公司最高的。其中有一支影片「Basically」,到7月底为止喜欢与不喜欢的比例更高达近1:1。当公司看到这样的数据之后,应该要赶快修正或甚至撤下这波广告,以免进一步地影响到销售与品牌喜好度。而事实上,这正是Apple所采取的动作,这支影片目前已经在Youtube上面下架了。

关于本文作者

The Brander V赖玉琳,前微星科技企业行销处处长,曾协助公司建立全球行销网络。目前为独立顾问、作家,着有《原来,成功的品牌都是这样制作出来的!》一书。Facebook帐号:The Brander V。

关于「C&V淡水河畔话行销」专栏

为一深度探讨行销观念与趋势的专栏,邀请赖玉琳先生及其他科技与媒体业资深工作者轮流执笔,并定期于每周一上刊,若读者对文章内容有任何建议,或希望投稿,请联系:chihfeng.chen@digitimes.com陈先生收。